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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效
作者:民政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4           

    今年以来,孟州市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丰富救助内容,使全市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4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300元,人均月补差不低于1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50元,人均月补差不低于87元。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737户,3125人,农村低保对象6473户,11026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款953.85万元。

    二是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与全市18家医院结合,建立了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签订了《孟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截止目前,共救助医疗救助对象118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额72.55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是五保供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提高了五保对象生活待遇,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从4月份起,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4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提高到2100元。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586名,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5.77万元。

    四是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针对今年春季严重旱灾和夏秋季节多次强度较大的暴风雨灾害,市民政局把困难群众的救灾救济工作当做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下拨27.5万元救灾款,用于解决困难群众和灾民的生产生活困难。

    五是慈善救助工作稳步推进。针对因灾因重病因意外事故造成基层群众临时生活特别困难的实际情况,市民政局准备了大米、面粉、食用油等价值5万余元的生活物资,对200余户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发放了“慈善爱心卡”,用于解决实际生活难题。

    六是困难学生救助力度加大。为了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实现继续求学梦想,今年我市进一步提高了困难学生家庭救助标准,应届贫困高中生一次性救助标准由往年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应届贫困大学生一次性救助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今年共救助高中、大学生121名,发放救助资金24.1万元。
                             

 

 

文章录入:民政局    责任编辑:汤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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