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孟州市委政府门户网站 >> 法治政府 >> 首页  

  一、人员编制
  孟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3名。

二、部门职责

 (一)制订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组织、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三)审查修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上报市政府审议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其他行政性文件从法律角度进行审核。
   (四)组织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五)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性”解释和其他行政性文件中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解释工作。
   (六)负责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组织实施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或参与检查全市的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全市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七)认定市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审核《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八)代表市政府对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以及焦作驻孟州行业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九)协调解决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之间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十)受理和审查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不服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代市政府拟订《行政复议决定书》;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组织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全市的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
   (十一)负责审查各乡镇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或督促有关单位进行纠正。
   (十二)组织清理市政府规范性和其他有关行政性文件,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
   (十三)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培训;为政府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服务。
   (十四)承办法律、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打印本页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郑重声明 | 您是本站第
 
孟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 孟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建设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