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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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孟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孟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2020〕10号 有效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21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孟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孟政202010

 

 

孟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强孟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孟州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17日       


 

关于加强孟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

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焦作市政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关文件精神,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产业,提升“菜篮子”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市场供应,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增加的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通过实施科技创新,提升种养殖规模水平,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高“菜篮子”供给能力,促进“菜篮子”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加快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城乡居民“餐桌”安全。

(二)发展目标。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产供应,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实现蔬菜生产布局合理,市场调节能力增强,四季均衡供应,各类蔬菜、瓜类种植面积逐步稳定在6万亩左右,产量逐步达到20万吨左右;规模化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达到2个;肉、蛋、奶、水产产量分别达到2.7万吨、1.35万吨、0.7万吨、0.3万吨;产销衔接、物流配送体系初步形成;市场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规模化“菜篮子”企业可追溯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提升“菜篮子”生产能力

1.搞好规划布局,提升蔬菜生产水平

突出工作重点,促进蔬菜产业发展。重点以万亩韭菜带动,面积逐步稳定在1.3万亩左右,确保落实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争取取得绿色食品基地、产品认证;进一步提升韭菜专业市场标准化水平,带动周边乡镇韭菜基地发展,研究开发韭菜深加工产品,拉长产业链条,争取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

以化工镇三联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依托,鼓励发展食用菌规模化、工厂化生产,带动周边村镇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参与杏鲍菇、金针菇、秀珍菇食用菌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打造食用菌产业园。

以槐树乡源沟村、西虢镇老家莫沟、东田丈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城伯镇吴寨村、河阳办东葛村、大定办水运村、化工镇西孟港村、赵和镇白墙村等温室蔬菜基地为依托,大力培育蔬菜乡村旅游观光示范园区,创新产业模式,拉长产业链条,实现蔬菜园区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增加蔬菜生产基地增收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蔬菜产品深加工企业,以企业带动蔬菜产业发展,降低蔬菜季节性供求矛盾,提升蔬菜产品附加值。

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多样化生产。积极鼓励引进新技术,不断创新节能温室、塑料大棚蔬菜生产新模式,在日光室建设上,要通过示范带动,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新型半地下式日光温室,满足冬季蔬菜供应。在全面推广塑料大棚早春茬生产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春提前、秋延后蔬菜多层覆盖技术的研发工作,尽可能地提早春季蔬菜上市时间,延长秋冬季蔬菜生长时间,使收获期不断向淡季延伸。积极引进、示范、推广蔬菜新品种,丰富居民“菜篮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实施人才兴菜战略,鼓励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大户加强与科研院所和蔬菜生产先进地区联系,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时引进高技术人才,着力培养当地技术人员,不断壮大技术人员队伍,靠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蔬菜产业可持续高效发展。

以河雍办孟州市晟鑫蔬菜专业合作社、城伯镇孟州市舒农种苗厂为依托,扶持建设蔬菜工厂化育苗基地,为菜农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种苗,降低生产成本,切实解决菜农育苗难问题。

搞好一体化服务,坚持技术指导经常化、一体化、市场化、效益化,充分发挥各类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及时推送“菜篮子”生产、加工技术信息及有关政策,解决技术棚架问题。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事处

2.加快转型升级,增强畜禽生产及供给能力

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统筹兼顾生猪产能恢复和畜禽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认真落实“五控一隔离”防控措施和屠宰环节“两项制度”,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认真落实上级生猪生产保供政策,及时解决生猪复产中的问题,年底生猪产能达到19.7万头以上。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转型升级。大型畜禽规模场要不断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中型畜禽规模场逐渐完善智能化环境控制、自动化饲喂、机械化清粪等设施设备,实现畜禽养殖提档升级;小型养殖场、家庭农场要加强防疫,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事处

3.科学布局,发展高效水产养殖

大力推广标准化水产品绿色健康养殖模式。依托5000亩水库面积,大力发展鲢鱼、鳙鱼等绿色健康水产品;在保持传统鱼类养殖的基础上,引进试验推广名特优新品种鱼类养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办事处发展具有高经济效益的集养殖、垂钓、餐饮、观光等为一体的休闲渔业产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事处

(二)完善市场体系,促进产销衔接

1.加强对产地批发生产的建设指导

鼓励蔬菜生产基地根据需要统筹规划产地批发市场。对产地批发市场场地、道路、交易厅(棚)、冷链物流、水电、信息服务、质量检测、采后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事处

2.支持城市批发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支持城区批发市场加强市场信息、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结算、冷藏保鲜、加工配送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升级改造,支持建立“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支持中心城区基础条件较好的菜市场在场地环境、标准化摊位、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办事处

3.促进产销衔接

积极引导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企业与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进行“农场对接”、“农超对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城区设立直销店、专供店,鼓励合作社开展与社区直供。鼓励发展蔬菜物流配送,支持物流配送企业直接与蔬菜基地、屠宰企业对接,为餐饮企业、超市、集体伙食单位开展配送业务,减少“菜篮子”产品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积极落实畜禽调运政策,加强畜禽及其产品产销对接,保障畜禽正常流通,支持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厂“点对点”调运畜禽,保障产品供应。引导企业构建“养殖、屠宰、加工、物流”的生产模式,延长产业发展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4.建立完善信息网络和分析预警机制

建立市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市级信息平台与城区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流通企业、生产基地以及销售终端的互联互通;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采集、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收集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建立网络产销对接平台和生产基地与社区直供信息平台系统,创新“菜篮子”供求新模式。建立“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指导种养殖企业搞好生产销售,规避市场风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办事处

(三)健全监管体系,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进一步明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益性定位,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菜篮子”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拓展检测项目参数,丰富职能任务。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运行条件、检测工作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提高速检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产地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积极开展自检工作。将农产品质检工作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重点在抽样检测、人员培训、试剂耗材和仪器设备更新升级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在全市尽快形成上下贯通、职能明确、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2.抓好标准化生产

制定完善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大有关生产标准的宣传推广、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农民群众质量标准意识和标准化生产能力。鼓励和支持高效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产品档次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拳头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登记,提高产品质量档次。督促“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每个生产基地要明确专门技术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管控,做到生产有规范、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产销有凭证、全程有记录。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的巡查检查和抽样监测,指导生产主体如实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农兽药残留超标、不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事处

3.加大品牌培育和创建

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市场前景好的拳头产品积极注册商标,改进蔬菜包装,提高商品性能,加强宣传推介,扩大我市蔬菜知名度。鼓励“菜篮子”生产企业在“三品一标”、HACCP认证基础上,积极参与知名农业品牌申报,力争我市有更多的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入选国家、省级目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孟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科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扶贫办、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出台《孟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制定《孟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将我市“菜篮子”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对考核结果排序公布,对成效显著者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后者通报批评。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责任单位:“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要搞好“菜篮子”生产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项目谋划,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支持,制订出台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菜篮子”应急预案财政部门要统筹财力,科学预算,加大对“菜篮子”生产、流通环节的扶持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搞好流通环节的指导和监管,加强市场“菜篮子”产品质量监测;商务部门要搞好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菜篮子”储备制度,会同农业部门搞好产销衔接工作;金融部门要牵头搞好“菜篮子”生产企业和市场建设的银企对接,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统计部门要搞好“菜篮子”有关统计工作;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土地使用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为“菜篮子”生产及市场建设提供用地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其他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切实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服务和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菜篮子”工程长效扶持机制,市政府每年要在预算内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焦作市项目资金,扶持和壮大“菜篮子”产业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菜篮子”产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企业、个体私营业主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各乡镇办事处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辖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认真执行国家、省政府有关“菜篮子”扶持政策,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落实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批发市场用水用电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建立蔬菜进市“绿色通道”,对于产地农民运菜车辆进入城区直销的,可以限定路段时间,允许农民菜车辆通行,对于进入城区批发市场的运菜车辆可以放宽通行条件。根据城区居民生活需求,增设“菜篮子”产品销售网点,鼓励在居民区设立“菜篮子”产品销售(直供)点。对于蔬菜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基地建设蔬菜初加工车间、仓储等设施的,不能作为建设用地对待,不得收取相关费用。认真落实相关金融政策,积极为农民提供政策性贷款、“三农”贷款和小额贷款,贷款利率按照现有利率的最下限收取,为“菜篮子”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责任单位:“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四)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建立“菜篮子”市场预警机制,加强对“菜篮子”产品供求的预警分析;制定和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确保在疫情和大的自然灾害面前“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建立完善“菜篮子”商品储备制度,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建立“菜篮子”保险制度,把政策性“菜篮子”保险基金列入政府年度预算,增加保险品种,扩大“菜篮子”保险覆盖面;探索渔业风险保障机制,推动渔业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支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发展渔业商业保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各乡镇办事处

 

附件:1.孟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2.孟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孟州市“菜篮子”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4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208)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成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菜篮子”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规划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交运局、商务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等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考核工作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菜篮子”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制度建设、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冷链物流储存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资金扶持等

(一)组织制度建设考核组织领导机构设立、制订“菜篮子”工政策措施等。

(二)生产能力考核蔬菜产量和肉类产量等。

    (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

(四)冷链物流储存能力考核恒温库、冷库建设是否满足当地需求、物流体系是否建立等。

(五)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

  (六)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工作开展情况等。

  (七)资金扶持考核政府对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设立及投入情况

 考核工作采取年度考核形式,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程序

(一)安排部署。每年3月31日前,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考核通知对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二)自查自评。各乡镇办事处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送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实施考核。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实施考核。

  (四)综合评定。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评报告和考核情况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结果等级,形成考核报告,于5月底前向焦作市“菜篮子”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五)结果通报。考核结果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办事处通报。

 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办事处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乡镇办事处,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办事处,要提出限期整改。

 被考核乡镇办事处要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单位,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考核成绩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菜篮子”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项考核指标计算方法和评分标准,细化考核流程和要求,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  乡镇办事处参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第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孟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为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孟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原红波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     市政府副市长

            宋     市政府副市长

            唐     市政府副市长               

 员:赵建福   市政府办副主任

            钱红卫   市发改委主任

            张     市科技工信局局长

            李得力   市财政局局长

            刘小勇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党三军   市交运局局长

            卫春玲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成峰   市商务局局长

            申路武   市卫健委主任

            李红卫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安旭光   市统计局局长

            申冬艳   市扶贫办主任

            赵德勇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卫春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籍红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