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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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办〔2021〕15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8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孟政办〔2021〕15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6号)、《焦作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焦托联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李亚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惠敏  市政府办副主任

          张月峰  市教体局局长

          李红卫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张民哲  市教体局副局长

          徐晏伟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宝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志敏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延鹏  市住建局三级主任科员

          杨彩霞  市城管局副局长

          郭禄堂  市卫健委副主任

          刘红兵  市消防大队教导员

          各乡镇办事处主管副职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张月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民哲、徐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协调沟通联席执法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组织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批准。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组织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通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联席会议成员提出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协调推进,重点做好协调调度、督促落实、责任追究、会议(活动)组织、信息交流、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教体局: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拒绝参加验收不达标的校外培训机构;对中小学教师参与或开设校外培训班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办学资质、办学行为、从教人员等进行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依法予以查处。

市公安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安防设施和安保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配合相关部门对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治理,依法对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各种培训行为进行处置。

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对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审查、验收和备案,依法联合各部门对消防不达标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处置;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房屋竣工备案手续进行核验。

市城管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天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校外培训机构影响城市建设和市容市貌的设施进行排查整治。

市卫健委:负责参照中小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卫生监督;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应急救援和技术指导。

市消防大队: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服务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分类登记造册,并督促限期整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经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取缔;负责妥善做好被取缔校外机构的稳定安抚工作。同时,各乡镇办事处每月组织教体、市场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实地抽检,落实常态化监管制度。抽检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其他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部门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行使相关管理职责。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对本辖区内、本行业内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筹开展规范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二)完善制度,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辖区内、行业内校外培训机构动态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采取联合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要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疫情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平台,对遵章守纪、管理规范的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对不服从管理、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曝光。要积极引导学生家长选择依法备案、登记和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要鼓励和保护广大群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举报、协助查处。

(四)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管理,确保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对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未履职尽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