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办〔2022〕36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的通知


孟政办〔2022〕36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孟州市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方案(2022)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孟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27日


孟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我市城市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为我市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提供依据,促进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1)逐步提高声环境质量的原则

(2)规划与现状相结合的原则

(3)便于管理、促进治理的原则

(4)保护环境与客观性相统一的原则

(5)主观性与客观性相统一的原则

(6)宏观控制,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7)适当考虑中心城区未来发展格局的原则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6)《孟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

(7)《孟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

二、声环境功能区解释及相应适用标准

1.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解释

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定义为: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本次孟州市未划定0类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本次孟州市未划定3类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轻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本次孟州市未划定4b类区。

2.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环境噪声水平规定了标准限值,如下表。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以《孟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中心城区用地分区图为依据,确定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老城区和新城区两个片区,即:老城区范围:西环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开元大街以南、南环路以北区域,规划面积2030年达到16.9km2;新城区范围:幸福路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南、联盟路以北区域,规划面积2030年达到4.6km2;合计区划面积21.5km2。

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5块,区划面积为8.52km2,占区划总面积的39.63%;2类声环境功能区1块,区划面积为12.98km2,占区划总面积的60.37%;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本次规划范围内主干道及次干道(合计28条)及两侧边界线外一定范围内区域(不统计面积);不涉及0类、3类、4b类声环境功能区。

1.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有5块。

I—1区:所辖范围由大定路—河雍大街—光华路—清风大街—西环路—黄河大道—规划西界(规划路)—河雍大街(规划路)—西环路—开元大街(规划路)围合区域。该区域为居住、教育、办公、绿化功能区,面积为3.02km2,主要位于老城区西北。

I—2区:所辖范围由东环路—黄河大道—凤凰路北延(规划路)—河雍大街—梧桐路—开元大街(规划路)围合区域。该区域为居住、绿化功能区,面积为0.92km2,主要位于老城区东北。

I—3区:所辖范围由合欢路(规划路)—南环路—幸福路(规划路)—河阳大街(含西延路段)围合区域。该区域为居住、绿化、教育功能区,面积为1.99km2,主要位于老城区西南。

I—4区:所辖范围由农坛路(规划路)—联盟路—幸福路(规划路)—河亭街(规划路)—许东路(规划路)—联通渠南路(规划路)—会昌路—河亭街(规划路)围合区域。该区域为居住、绿化、教育功能区,面积为1.03km2,主要位于新城区西部。

I—5区:所辖范围由东外环路—联盟路—南关路(规划路)—南环路—湘子路(规划路)—河亭街(规划路)—东环路—南环路围合区域。该区域为居住、绿化、文体功能区,面积为1.56km2,主要位于新城区东部。

2.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有1块。

II-1区:所辖范围由梧桐路—河雍大街—凤凰路北延(规划路)—黄河大道—规划东界—韩愈大街—东环路—河亭街(规划路)—湘子路(规划路)—南环路—南关路(规划路)—联盟路—农坛路(规划路)—河亭街(规划路)—会昌路—联通渠南路(规划路)—许东路(规划路)—河亭街(规划路)—幸福路(规划路)—南环路—合欢路(规划路)—河阳大街(含西延路段)—西环路—清风大街—光华路—河雍大街—大定路—开元大街(规划路)围成的区域。该区域为居住、商业、办公、工业混杂区,面积为12.98km2,主要位于老城区和新城区。

3.4a类声环境功能区

该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为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

本次划定为4a类区28条道路的路边区宽度,依据道路性质不同分别为35—50m不等;此外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城市道路主干道有12条:北环路、河雍大街、黄河大道、东西大街、南环路、联盟路、西环路、光华路、会昌路、大定路、梧桐路、东环路;次干道16条:开元大街、太行大街、清风大街、韩愈大街、河阳大街、新兴街、花园新街、文宗大街、河亭街、合欢路、农坛路、汇丰路、许东路、武松路、凤凰路、湘子路。

四、补充说明

1.未建成的区域

未建成区在开发建设完成前暂执行2类区域标准,已形成的集镇范围内执行2类区域标准。建设完成后按所划定功能区标准执行。

2.《孟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适用范围为市中心城区(老城区、新城区),作为本地区环境评价、建设项目审批、噪声纠纷评判的法律依据;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孟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4a类简表

      孟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4a类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