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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清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07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 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清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23〕39号)等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孟州市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清查处置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清查处置工作,通过清查摸底、规范管理、高效处置,加强政府资源统筹力度,有效将资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培植财源税源,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清查的范围

清查范围包括各级政府拥有、管控的全部“三资”。根据不同资产特点,在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国有资源、特许经营等领域,分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等类别推进清查工作。

三、清查重点

(一)资金。

1.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账户情况;2.财政性存量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如房屋维修基金等),履约保证金等情况;3.账龄超过12个月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包括个人欠单位、单位欠财政等情况;4.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金欠缴清缴情况;5.市本级国有矿产等资源出让金欠款清缴情况;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欠款清缴情况。

(二)资产。

1.办公性资产(包括已入账、未入账、已完工未结转、抵债、有争议的房产等各类资产);2.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已入账、未入账、已完工未结转、抵债、有争议的资产);3.车库、机关食堂等服务性资产;4.经营性资产;5.闲置的固定资产(房屋、土地、设备等);6.托管资产(企业改制资产、事业改企业后改制资产);7.对外投资及收益情况。

(三)资源。

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土地资源、林业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砂石、能源(包括传统能源和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碳资源、公路资源、旅游资源、数字资源等。

(四)特许经营权。

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加油站、停车场、充电桩、机动车辆安全环保检测、汽车电子车牌、公园、广场、旅游景点、殡葬项目、大型活动冠名权、特种垃圾清运、危货运输、工程爆破、押运、出租车、自来水、污水、燃气、地下管网、公交线路运营、职业技能培训、智慧城市和信息化、数字化项目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重点关注特许经营权现有种类及利用情况、现行收费标准、预期可实现收益)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前)

成立市“三资”清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动员会,部署全市“三资”清查处置工作。

(二)全面自查阶段(9月15日前)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根据清查工作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三)重点摸排阶段(10月25日前)

市“三资”办结合“三资”自查情况,按照资金、资产、资源、特许经营权等四个方面,分领域、分类别进行重点摸排工作。

(四)盘活处置阶段(10月26日起)

市“三资”办按照“三资”不同特性、使用现状,组织分类梳理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等可盘活的“三资”清单,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工作原则,以及“能用则用、不用可售、不售可租、能融则融”的处置原则,制定盘活处置方案,按照市场化处置、专业化运作、规范化统筹的原则启动盘活处置程序。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国有“三资”清查处置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孟州市“三资”清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国有“三资”清查处置工作进行调度,研究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政策、分步实施”的原则,市“三资”办建立任务台账,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压实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态势。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工作督导机制,落实任务到项、责任到人的要求,孟州市“三资”清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查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跟踪督导整改。

(四)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单位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强对清查处置国有“三资”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精简和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清查及处理工作效率。

(五)严格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国有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规范盘活处置,处置收入按规定足额上缴国库。纪检、审计部门全程监督,严肃清查纪律,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已批准处置但执意拖延不落实、不执行的,对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资产资源处置收益的,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问题线索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