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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07-09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要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要求:各地区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要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控制开发强度,合理安排布局,有效控制地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要与城市开发、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统筹协调,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现有硬化路面进行透水性改造,提高对雨水的吸纳能力和蓄滞能力。

为落实上述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73号),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城市排水防涝基础和应急管理能力需求,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底,城区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区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科学完善规划。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明确区域排放总量。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道路交通、园林绿地、水系统等相关专项规划和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二)严格实施规划。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纳入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范围;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规划综合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范围。

(三)推进海绵型生态水系建设。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保护好自然水体。树立“海绵型生态水系”理念,发挥河湖水系的“发动机”和“桥头堡”功能,引领和示范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环城水系及河湖工程,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强化河渠岸坡生态化处理。

(四)推进海绵型绿地系统建设。城市绿地系统是重要的海绵体,在规划、设计时要考虑雨水调蓄、净化功能,与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有机融合,在满足景观、游憩等功能的基础上,消纳自身雨水径流,同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公园绿地的道路、广场、停车场地面铺装要采用透水材料,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作为绿化喷灌和景观用水。现有绿地系统要逐步实施海绵化改造。

(五)推进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转变道路和广场建设的排水方式,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纳,提高城市道路和广场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道路的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要因地制宜运用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形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使用透水铺装,增加道路绿地雨水吸纳能力,城市广场推广采用下沉式结构或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六)推进海绵型小区和单位建设。建筑与小区是海绵型城市建设的基础。建筑设计与小区规划建设要坚持海绵城市理念,统筹屋面、广场、道路、绿地、水系及排水系统之间的衔接,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和非机动车道、地面停车场透水性铺装,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雨水湿地和蓄水池,收集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小区和单位及校区应配建雨水利用设施。

(七)开展海绵型城市示范区建设。按照专项规划划定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严格落实各项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统筹推进示范区内各类项目建设,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的目标,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指标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标准要求。

四、解决的问题

我市城区地势低洼,特别是河阳大街以南的老城区,每逢强降雨都会发生短时内涝现象。造成内涝的原因除了地势较低、排水设施老化陈旧、城区排涝河断面较小、泄洪流量不足外,天然蓄水坑塘被侵占、城区开发建设强度过大也是主要原因。并且,随着中心城区建设范围和开发强度的加大,如果仍采用传统的开发模式,则城市地表径流量就会大幅增加,从而引发洪涝积水、水系生态恶化、水污染加剧等问题。

通过落实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发展理念,新建区以目标为导向,已建区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地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完善城市雨水综合管理系统,有效控制雨水径流,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