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就业见习报名须知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6-07-03

为全面实施就业见习制度,帮助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5〕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2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创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符合见习岗位其他要求。

(注:1、离校两年内已就业、创业人员不能报名,包括《就业创业证》为就业状态、离校两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缴纳过社保或注册过营业执照等情况;2、每个人只能参加一次享受补贴的就业见习活动,之前参加过就业见习活动的不能报名。)

二、申请方式:

(一)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1);

(二)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注:复印件需是原件复印,照片与扫描件打印出来均无效);

(三)本人未担任企业法人或监事理事的查询证明截图(微信小程序搜:电子营业执照);

(四)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五)毕业生档案(需按规定转入孟州市人才交流中心。2026年毕业生如毕业证暂时未发放,上岗前补充所需材料);

(六)《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第二页和第六页的复印件各一份、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失业状态,附件3.1)(注: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此项,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七)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附件3.2)。

对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介绍去见习单位报到。

通过申请与见习单位达成见习意向人员,须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见习生、见习单位、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就业见习协议书》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负责鉴证。

协议签订后,由见习单位负责通知见习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见习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到。

三、其他事项

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见习期间应当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见习单位秘密,服从见习带教人员的管理,认真完成工作。见习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所有人员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见习期满后或提前结束见习的学生,由单位出具《就业见习证明》(附件3)报送到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24日

报名地点: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人才交流中心1号窗口(孟州市东黄河大道0043号)

联系电话:0391-8180776

 

附件1: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pdf

附件2:就业见习协议书.pdf

附件3.1: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16-24岁失业青年).pdf

附件3.2: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pdf

附件4:2026年见习岗位需求表.pdf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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