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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共租赁住房特殊保障家庭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6-07-01

根据《孟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孟政〔2021〕12号)规定,分配对象中有符合“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及归国华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下肢严重残疾和有重大疾病的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65周岁以上老人且符合保障资格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优先安排选择公共租赁住房。”现拟确定我市2026年上半年符合上述条件的保障家庭1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6年7月1日至7月5日)。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

反映情况电话:8166106

   

附件: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特殊保障对象公示名单

附件: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特殊保障对象公示名单.pdf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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