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召开
孟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6-06-09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举行孟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地点: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听证内容:孟州市全域范围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是否合理。

 四、参加人员:凡户籍在孟州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孟州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五、申请: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孟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6年6月28日前持《听证会申请表》及个人身份证明向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取得参会资格。或根据需要,由听证机构指定代表参加。

 六、听证会须知

 1、申请人应熟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发放《孟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春娟

 联系电话:0391—8155012

 特此公告。

 

附件: 参加孟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申请表.docx


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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