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2026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5〕3号)文件精神,现将募集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三)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为本单位参保职工,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带教工作;
(四)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能够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要求;
(七)社会信誉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等公共信息平台查询近2年内无未处理的失信记录。
申请前12个月内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或申请时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期限内的单位,不予认定为见习单位。
二、见习单位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申报(附件3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二)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资料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单位简介、经营状况、在岗人员情况、日常管理情况、提供见习岗位情况、带教培养计划、见习基本生活费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招募人员方式、计划留用率等内容);
2、《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4、《就业见习单位用人承诺书》(附件4);
5、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教育培训、考核鉴定、就业指导、安全和健康管理等内容)。
8、无失信惩戒证明材料。
三、见习补贴管理
(一)见习补贴标准。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留用见习人员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仅对留用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见习单位需要为其购买一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补贴的申请。见习单位在见习期结束后6个月内,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按批次或按年度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三)就业见习资金拨付。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审核和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虚报、谎报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单位资格,追回骗取、套取的资金并对直接负责人员和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依纪给予处分。
四、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9日—2026年6月8日。
2、申报地点: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1号窗口。
3、联系电话:0391—8180776
附件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pdf
附件2: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3: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pdf
附件4:就业见习单位承诺书.pdf
孟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5月9日
豫公网安备 4108830241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