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市关于办理孟州市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大定街道上作村、北开仪村,南庄镇南扣村、田寺村,赵和镇还封村、车村,西虢镇韩庄村4个镇(街道)、7个村集体耕地2.25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373公顷,共计2.2950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2026年4月30日

豫公网安备 4108830241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