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监管体系,明晰部门监督职责、压实监管责任,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豫发改公管〔2025〕85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凡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包含工程建设、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国企采购等类型,须严格对照监管责任清单,准确列明对应行政监督部门。项目招标公告未按要求标注监督部门的,我中心一律不予发布。
请各主体严格遵照执行,规范交易行为,共同维护平稳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31日
豫公网安备 4108830241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