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孟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养殖屠宰领域违规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391—8181518(全天)、0391—8195286(工作时间)。
重点包括:
1、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2、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或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
3、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
4、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的,生产、经营、贮存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
5、生产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
6.使用病死畜禽、不合格畜禽原料加工肉制品,制售无检疫合格证明、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畜禽产品的。
7.为病死畜禽非法处置、制售假劣肉制品提供场地、运输、加工、仓储等便利条件的。
豫公网安备 4108830241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