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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孟州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6-04-17

一、文件制定背景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是中国“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呼南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原城市群城际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重点项目、焦作市“三十工程”重点项目,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热切期望,《工作方案》的制定是做好前期征收补偿安置的指导纲领和根本遵循,对保障项目顺利高效推进具有重大意义。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四)《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六)《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

(七)《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5〕10号);

(八)《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焦作段征迁安置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焦政办〔2025〕17号);

(九)《焦作市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焦作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铁专〔2025〕3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八章三十二条并附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围绕征收范围与拆迁范围、征收主体、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征收补偿工作流程、农村住宅补偿安置、纠纷处理、工作职责七大核心内容展开,同时配套房票安置具体细则,形成“省级政策统领、地方实际细化、专项办法支撑”的征迁安置体系,严格落实省级“先补偿后搬迁”原则,针对农村村民住宅这一核心征收对象,细化三种安置方式的具体标准,做到补偿有标准、奖励有梯度、过渡有保障。

四、《工作方案》与省级政策的衔接与落地亮点

《工作方案》全面贯彻《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5〕10号)要求,同时结合孟州实际和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特点,实现省级政策的本地化、项目化落地,核心亮点体现在:

(一)落实省级多元化安置要求,细化房票操作:省级提出“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工作方案》明确了三种安置方式的具体补偿内容,结合孟州房地产市场实际,将产权调换安置全部采用房票模式,制定专项实施办法,明确房票组成、使用、结算、房源保障等全流程规则,既消化存量商品房,又保障被征收人选房自主权。

(二)压实“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细化流程保障:将省级原则转化为具体操作要求,明确建筑物拆除必须在补偿到位后进行,由乡镇负责拆除清理,建设单位负责用地管护,从流程上杜绝未补偿先搬迁、强征强拆。

(三)衔接省级资金前置要求,强化资金监管:落实省级“补偿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要求,制定资金审核审批的标准化流程,确保征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

(四)结合项目实际细化补偿标准,做到公平合理:针对铁路项目征收特点,明确临时用地、道路使用、设施迁改的补偿标准,明确搬迁费、过渡期费用的补偿标准,明确三种安置方式的补偿标准,对被征收人做到补偿公平、奖励有度。

本工作方案由孟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孟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确保政策执行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所有政策执行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阳光征迁、和谐征迁。

 

 

点击查看解读文件: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孟州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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