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虢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序号 | 行政执法部门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1 | 西虢镇 人民政府 | 检查辖区40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 |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定期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 4次/年 | 1月-12月 | 现场检查 |
2 | 西虢镇 人民政府 | 抽查160家企业 安全生产情况 | 企业安全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2次/年 | 1月-12月 | 现场检查 |
3 | 西虢镇 人民政府 | 检查辖区82家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 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 |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煤炭消耗,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根据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布制定 | 1-3月 10-12月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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