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发改价管〔2026〕1号
关于调整孟州市城市供水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市城管局,鑫通水务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随着焦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整体完工,2025年10月1日起我市城市水源由地下水正式切换为南水北调地表水,为保障供水事业健康良性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了成本调查、成本监审、社会意见征求等系列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我市城市供水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水价格调整用户范围
鑫通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含行政事业、工业、经营、市政、生态、消防等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含洗浴、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用水)用户。
二、增设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
增设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
三、供水价格调整机制及标准
本次调整为基本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由鑫通水务有限公司依据上级政策分别按标准代收。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1.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户阶梯水量及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以户为单位、年度为计量周期,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基本水价按照1:1.5:3的比例分档、超量递增,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三档一致。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56立方米(含)以内,执行基本水价,基本水价调整为2.9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57-240立方米(含)以内,超出第一阶梯用水量部分,执行基本水价的1.5倍,基本水价调整为4.35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超出第二阶梯用水量部分,执行基本水价的3倍,基本水价调整为8.7元/立方米。
对于5口人以上家庭,每多出一人每户每月第一阶梯水量增加2.6立方米。
2.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水价
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水价,基本水价在居民第一阶梯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元,基本水价调整为3.0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
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4.5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特种行业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12元/立方米。
四、相关政策
(一)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优惠政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实行优惠水量,每户每年减免24立方米水量的基本水费。
(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托育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等用水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不实行阶梯水价。
(三)非居民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执行中,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四)建立我市供水价格与南水北调等水源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当水源价格调整时,我市供水价格同步、同向调整。
(五)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和价格调整机制,鑫通水务有限公司在此次供水价格调整运行3-5年后,由发改委对其进行成本监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水价格。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供水价格收费行为。鑫通水务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供水价格政策,全面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同时,要确保各项用水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用水需求不受影响。
(二)强化管理保障供水安全。市城管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鑫通水务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大供水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快速抢修等应急处置机制,持续加强水质监测管理,全面筑牢供水安全屏障,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可靠、质量优良。
(三)加强宣传确保政策落地。各相关单位及鑫通水务有限公司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水价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4月抄见表量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2026年2月24日
豫公网安备 4108830241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