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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的通知》(孟政〔2026〕1号)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2-14

一、出台背景

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同步公布《河南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2025年)》,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编制承接事项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焦作市人民政府2025年12月17日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的通知》,我市原赋权清单部分事项未纳入省市新目录,需按要求取消收回;同时省市目录新增33项贴合基层高频需求的事项,亟需完成衔接落地。

二、编制过程

通过召开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工作座谈会,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司法局对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全面审核,经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起草了《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的通知(草案)》。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由取消的行政执法职权、调整下放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要求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取消的行政执法职权。提出《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州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孟政〔2023〕7号)赋予全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限全部取消。

第二部分是调整下放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赋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消防安全等领域33项行政处罚权。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从严格对照清单承接权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效能、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推动赋权工作更加规范、科学、精准,持续提升执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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