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茂、杨永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养犬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焦作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房产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规定,公安机关将会同城管、农业农村、房产管理等部门及各乡镇办事处,加强对养犬户的宣传教育,大力提倡文明养犬,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与传播,保障市民的人身健康与安全。
对于不遵守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联合城管、农业农村、房产物业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法定职责予以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真诚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孟州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11日
豫公网安备 4108830241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