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6-01-19

卜大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公园更名融入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文化地标”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第七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以下称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因此名称的更改应由市民政局地名管理部门负责。市城管局已在滨河公园、文化广场、吉祥湖公园等园内宣传面,注入韩愈文化以及您提出的宋代画家李唐、李迪等文化元素进行宣传。下步将继续在人民公园及其他绿地内融入文化内涵,打造孟州特色文化地标,宣传我市特有文化品牌。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是一种鞭策,我们会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为我市的城市管理做出新的贡献。

 

孟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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