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成、张灿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企业占地农民失地保障金问题”的提案收悉。经与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透明与宣传,夯实工作基础。一是乡村两级干部要深入学习和准确理解上级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成为政策的“明白人”。二是通过公开栏、微信群、大喇叭、村内会议等多种渠道,主动、全面、多频次地公示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用农民听得懂的语言算好“明白账”,从源头上杜绝因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可能引发的猜测与误解,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严格资金监管与发放,确保足额到户。一是乡村两级精准核实补偿人员名单和金额,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分。二是按照上级要求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减少村级环节可能存在的截留、挪用风险。
三、畅通沟通与维权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与维权渠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征地的同时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主动下访、倾听民意,对农民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耐心疏导。二是整合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为有需要的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三是通过真诚的沟通和公正地调解,赢得农民的理解与信任,最终实现“征地补偿”工作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双目标。
孟州市城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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