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二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兑付企业占地群众生活保障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财政应负担西虢镇项目用地失地农民保障金共计2345.4万元。因今年人代会召开较迟,年初预算指标未能及时生成,造成资金支付缓慢。
近年来,受国内减税降费和国际贸易摩擦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急速下滑,支出压力剧增,国库现金调度异常困难,导致各项资金无法及时拨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增加我市财政收入;同时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按照上级要求的支付顺序综合考虑,优先解决此类民生资金问题。
真诚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孟州市财政工作。
孟州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豫公网安备 4108830241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