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6-01-07

张金虎、柴来成、李国军三位代表:

您三人提出的关于“南庄6个村级污水处理站移交处理的建议”我局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南省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豫环文〔2024〕6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实行专业化管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计划由政府、乡镇、村级按照5:3:2比例分摊承担,2025年9月4日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意向协议对2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运维管理。目前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已分批次进驻相关站点进行系统性管理,10月底前完成南庄镇北庄、司庄两个站点维护稳定运行,11月份开始实施对其他站点的维护管理,以保证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正常达标排放。

按照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文件精神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环境监管和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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