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2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6-01-07

苗春喜、李国军、张金虎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自来水收费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农村供水属于总表管理模式,村内所有供水设施由供水管理方负责维护管理,孟州鑫通水务公司协助管理方对供水设施排查维修。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市城管局将督促孟州鑫通水务公司在以下几方面优化措施,完善农村供水服务管理中的不足。‌

一是完善机制。建立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增设农村片区专职维修班组。每季度开展主管网及沿线供水设施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压实责任。推行工单闭环管理,严禁推诿行为,将投诉处理纳入供水企业员工绩效考核。三是提升服务。畅通客服中心0391—8150110报修通道,便于实时咨询维修进度。‌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是一种鞭策,我们会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让群众喝上 “安全水、放心水、优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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