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0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6-01-07

杨文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幸福院,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民政局高度重视养老工作,不断加强养老服务建设和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完成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共有15家,公办机构5家、民办机构8家(医养结合机构3家)、公建民营2家,15家机构都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合作协议。4个街道、15个社区达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农村幸福院176家,达到行政村64%以上。我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建成。

目前我们主要推动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4年争取上级资金88万元,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建设完成老年助餐服务场所72处,其中农村幸福院57处,2025年争取上级资金105万元,重点打造村级标准化站点9处,通过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农村幸福院规范化运营;二是协调慈善资金支持。协调慈善对全年运行良好、作用发挥明显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三是探索“以大带小”运营模式。通过街道(乡镇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带动周边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规范化运营,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四是开展义诊活动。联合中医院、街道办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开展义诊活动,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健康服务。五是压实责任。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按照《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营的指导意见》,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实现农村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常态化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舒心和完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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