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孟预征〔2025〕4号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6-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孟州市槐树乡、西虢镇范围内,涉及沟北头村、关沟村、雷山村、上河村、下汤沟村、岩山村、袁圪套村、祝庄村、店上9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土地安排

 (一)孟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槐树乡政府、西虢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孟州市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8日。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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