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市政府同意,我委决定组织召开孟州市南水北调水源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月15日
地点:孟州市发改委六楼601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以消费者现场报名、相关部门推荐的方式,确定了29名听证会参加人及3名听证人,具体名单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消费者参加:11人
姓 名 单位或职业
徐振林 孟州市大定办东大街县社家属院居民
张振超 孟州市长店南街50号居民
唐孟立 孟州市农坛路居民
关玉洁 孟州市新府花苑居民
张晓光 孟州市阳光新城居民
张志恒 孟州市郡王府居民
李晓飞 孟州市金鑫家园居民
谢立功 孟州市九鼎毓秀小区居民
邓 楠 孟州市绿地苑小区居民
周星明 孟州市龙首嘉园居民
路绍锋 孟州市一化家属院居民
经营者及相关利益方:2人
钱 勇 孟州市海容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
王进平 孟州市鑫通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专家:1人
王华治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局局长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办人员:5人
柴来成 孟州市人大代表
卢锦涛 孟州市人大代表
姜晓林 孟州市政协委员
赵晓林 孟州市政协委员
乔晓春 孟州市政府办副主任
相关部门:10人
李青苗 孟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组组长
李太贞 孟州市委政法委副主任
张梦楹 孟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曲艳丽 孟州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科科长
石艳伟 孟州市信访局副局长
蒋俊平 孟州市市场监管局四中队中队长
崔志方 孟州市城管局副局长
徐艳锋 孟州市12315指挥中心科长
赵金霞 孟州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郝建波 孟州市水利局副局长
(二)听证会听证人:3人
张志刚 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争艳 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淑清 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管科负责人
张志刚同志担任本次听证会主持人。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6个,按报到顺序安排座次。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听证项目
此次会议是对孟州市南水北调水源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听证。
(二)成本测算情况
根据河南德之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孟州市鑫通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成本专项审核报告》2022—2024年原水厂核定单位供水成本1.55元/方,南水北调取水原水费0.86元/方,根据孟州市鑫通水务公司提供的新增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及管网相关工程资料和新增投资成本预测算:按新建南水北调配套水厂日设计供水量5万方测算新增单位供水成本0.404元/方,按现有日均供水量3万方测算新增单位供水成本 0.614元/方。据此测算不含税南水北调供水单位成本:2.814元/方---3.024元/方。若仅考虑增值税(3%)及附加税不考虑投资收益及所得税,则含税南水北调单位计价供水成本为2.91元/方---3.13元/方。
四、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1.增设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要求,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应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拟在此次供水价格调整中增设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目前,焦作城区、武陟、修武、温县、博爱县等已使用南水北调水源的区域,均增设了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
2.进一步改革完善阶梯水价制度
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分级标准调整为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用水量156立方米(含)以内;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用水量157—24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水价分为三级水量计价,各级水价比例为1:1.5:3。
3.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周边县市水价情况,拟定方案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第一阶梯调整为2.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调整为4.3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调整为8.7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为3.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4.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12元/立方米。
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08830241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