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民政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着力解决乡镇敬老院布局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畅、服务功能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根据《关于推动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民〔2025〕3号)精神,结合我市乡镇敬老院实际情况,形成方案初稿,征求了有关乡镇和市直单位意见,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底,对化工镇敬老院、城伯镇敬老院、南庄镇敬老院进行优化整合,将三个乡镇敬老院的特困对象全部分流至市中心敬老院、第二中心敬老院,分流后原敬老院场地、名称保留,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乡镇配合通过公建民营、委托国有养老服务企业等形式,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四、内容说明
方案明确了乡镇敬老院改革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豫公网安备 4108830241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