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审计局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6月30日,对孟州市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40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下降44.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46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下降3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4.8%;非税收入完成1393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6%,同比下降60.6%。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544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6%。
收支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55960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4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7933万元,上年项目结转16464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10万元,调入资金47467万元,上解乡镇收入84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255960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支出完成205441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19万元,上解支出2687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77万元,专项结转下年支出13045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93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1.9%。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135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3.3%。
收支结果: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269110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9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58万元,上年项目结转11631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269110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支出完成111357万元,调出资金50万元,上解支出101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16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8588万元,结转下年97854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现行的社保基金核算方式,市本级未独立核算社保基金预算,因此暂未编制社保基金预算。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完成47197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70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9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完成47197万元,其中:当年本级支出完成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7161万元,结转下年3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十分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多措并举,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税部门沟通协调,深入分析研判经济形势,预判增收空间,全方位、多角度挖掘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税源、税种的预测分析,深化综合治税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财政改革步伐加快,治理效能有效提升。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预算系统为载体,加强财政资金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顺向审核可控、反向动态溯源、资金支付实时预警,确保每笔资金来源清晰、流向明确、账务可查。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稳投资、促消费、扩生产政策适当靠前发力,及时下达预算资金,加快支出进度。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步增长。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竭力坚守“三保”底线。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推动科学高效的财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突出监督重点,聚焦结构性减税降费、“三保”保障、涉农涉企及重点民生实事,推动财税政策落地见效。
三、本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保险基金收益未按规定份额进行会计核算
2019年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到上级基金后,由上级统一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每年下发各地关于投资收益和利息分配的通知,财政部门未按照上级通知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分配份额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1494.02万元。
(二)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到位
2024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中文物支出科目预算数为401.24万元,决算数为16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9.88%,未执行到位。
(三)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
部分项目单位未对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或财政部门未按要求开展重点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局应按上级要求及时做好财务处理;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进行全面监控,推动地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财政局积极地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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