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自4月15日开始,不能向往年追溯资助缴费,2025年12月20日停止2025年度资助缴费。2026年及以后年度资助缴费的起止时间均为1月1日至12月20日止。
◆如何进行资助缴费?
该事项实现资助人向被资助人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资助缴费金额。资助缴费申请完成后,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支付宝小程序、“河南税务”App、“豫事办”等线上缴费渠道或者到线下渠道税务窗口进行资助缴费。
◆资助缴费申请渠道:
资助缴费渠道主要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线上渠道包括个人网厅、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保App;线下渠道包括乡镇社保服务窗口、村级社保服务点。各渠道业务均为即时办结业务。
(一)线上渠道
1.微信河南社保小程序、公众号操作说明
(1)资助人登录微信河南社保小程序或公众号,首先显示如下:
(2)进入服务页面,可以看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申请”。
(3)点击进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申请”功能,填写资助人身份证号、资助人电话、被资助人姓名、被资助人身份证号、金额。
(4)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业务办理结束。
2.河南社保App操作说明
(1)资助人登录河南社保App首先显示如下:
(2)进入服务页面可以看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申请”。
(3)点击进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申请”功能,填写资助人身份证号、资助人电话、被资助人姓名、被资助人身份证号、金额。
(4)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业务办理结束。
(二)线下渠道
到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或村级社保服务点进行办理。
◆社会资助的缴费渠道有哪些?
线上渠道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支付宝小程序、“河南税务”APP、“豫事办”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日常个人缴费可使用的线上渠道;线下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申请资助说明如下:
1. 资助人可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完成当年度缴费后,当年内对参保人当年度缴费提供一次资助。
2. 资助档次标准可自主选择,集体资助和个人资助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当年度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 集体补助和个人资助不得代替个人缴费,只有当年个人缴费已到账,才能办理集体资助或个人资助。
4. 资助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按年度计入被资助人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
5.社会资助申请、核定、缴费应在当年12月20日前完成,未完成的,当年度不得再进行社会资助。
6.被资助人当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应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当月前完成社会资助缴费,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不得进行社会资助。
◆ 温馨提示:
资助人因无参保信息不能在线上渠道注册时,可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社会资助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