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有效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根据《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行业产能有序退出整合提升方案的通知》(焦环委办〔2024〕17号)等文件精神,孟州市政府组织孟州市工信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赵和镇人民政府、谷旦镇人民政府、槐树乡人民政府对孟州市金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孟州市全星新型墙体材料厂、孟州市来运新型建材厂、孟州市宇一建材有限公司四家烧结砖企业产能退出工作进行验收,目前四家企业已完成产能退出,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5年9月5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孟州市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8198586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