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19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5月25日前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附件:2023年孟州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pdf
孟州市农业农村局 孟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