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孟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3-28


孟政办〔2025〕4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孟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焦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焦政〔2022〕13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孟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把握时间节点,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认真严格组织实施。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四、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孟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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