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米廷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残疾人招聘比例促进就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开招聘方面。每年我市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由各用人单位根据用编计划和单位实际需求自行申报,用人单位如果上报有残疾人招聘需求,按照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的相关规定,我们都可列入招聘计划。从招聘程序来讲,残疾人只要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专业要求,能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身体条件,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都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就业用工方面。首先落实用工机制。认真落实《孟州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方案》,健全完善企业用工问题收集、交办处理、结果反馈、信息发布、企业用工工作联络、宣传资料发放等机制,为企业解决残疾人用工问题提供机制支持;其次主动对接服务。根据企业年后用工需求大的情况,从2024年1月份开始,配合科工、残联等部门,深入隆丰皮草等企业对接残疾人用工需求,因企制定招工方案;最后组织专场招聘。线上通过“云上孟州”客户端、孟州人社公众号、建立企业用工微信群等方式,线下通过举办冬季专场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社区巡回招聘会、2024年就业援助月、校企合作座谈会等专场招聘会,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问题。今年以来共举办专场招聘活动19场次。
感谢您对就业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