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2024〕14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六批孟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第六批孟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3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第六批孟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