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孟州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通告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局 发布日期:2024-08-27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孟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孟州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设施名称:孟州市烈士陵园  

地    址:孟州市韩愈大街西段北侧0261号  

保护级别: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单位:孟州市烈士陵园  

主管部门:孟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孟州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以示例图红线为准  

保护责任:孟州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惩处。  

特此通告  

附件:孟州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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