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孟州市审计局自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7月15日,对孟州市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审计委员会、焦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孟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创新审计方法,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准确把握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摸清财政家底,揭示财政预算管理、重大经济政策落实、履职尽责不到位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相关建议,完善财政预算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财政管理水平。现将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633万元,占预算的103.9%,同比增长13.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2643万元,占预算的87.7%,同比增长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9%;非税收入完成40990万元,占预算的154.2%,同比增长42.7%。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7679万元,占预算的89.7%。
收支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47626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收入完成1136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0237万元,上年项目结转67753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56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47万元,调入资金2700万元,上解乡镇收入129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347626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支出完成22767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345万元,上解支出3839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22万元,专项结转下年支出49385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60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46.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531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42.8%。
收支结果: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170302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收入完成236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86万元,上年项目结转6641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26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170302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支出完成65317万元,调出资金2200万元,上解支出6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34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091万元,结转下年88289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9万元,其中年终结余79万元。
(四)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现行的社保基金核算方式,市本级未独立核算社保基金预算,因此暂未编制社保基金预算。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一是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遗余力地推进民生改善,做到尽力而为;二是合理确定民生工作目标,做到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三是在预算安排上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对国家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对民生政策不切合实际或不可持续的,督促及时纠正。
(二)持续推进财政工作改革,保障财政资金正常运转。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切实花在刀刃上;持续深化财政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工作改革,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突出绩效导向,注重节用裕民,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重点工作上档升级。一是妥善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好各项财政支农政策;三是做好“三个一批”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三、本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12.88万元
2022年度,市财政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12.88万元,其中:会计核算中心应缴利息收入32.59万元,非税收入应缴预算收入480.29万元,未上缴国库。
(二)国有资产核销、处置不规范,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未尽监管职能
1.通过查看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核销、处置情况,发现8家单位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核销,出现账实不符现象。
2.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发现2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处置费用低于总体平均市场价现象。
(三)救助基金主管部门未向社会公布电话、地址等相关信息
通过查看市财政金融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相关资料,发现救助基金主管部门未向社会公布电话、地址等相关信息。
(四)项目推进缓慢
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物资储备项目99.50万元,用于购买救灾储备物资,该批物资已完成招投标,合同已签订,物资尚未入库。物资的入库、验收,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
(五)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市农业农村局新建受灾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512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12月底已完工,未竣工验收。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局要及时将财政收入上缴国库。财政局要加强对国有资产核销和处置的管理。对救助基金主管部门的电话、地址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