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2023〕11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现代化孟州建设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气象整体实力大幅提升。
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和支撑现代化孟州建设,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粮食安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域旅游等领域水平达到全市一流水平,基本建成气象强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建设,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根基
1.建立立体协调精密的气象观测体系。统筹全市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设计,建设地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河道)、中小型水库、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等关键部位气象防灾减灾观测系统。实施黄河流域生态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完善黄河流域(孟州段)生态气象监测网建设。建设孟州城市智能气象观测系统。完善农业、交通、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实现自动气象观测站行政村(社区)全覆盖。提升卫星遥感监测资料分析应用水平。提升观测装备智能运维保障水平。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市气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交运局、文广旅游局、科技工信局等部门,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不再列出)
2.构建智能网格精准的气象预报系统。健全无缝隙、全覆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和产品体系。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精准预报系统,提升强对流和强降水天气的精细化预报能力,开展气象综合实况监测、短时临近、短中期、延伸期等智能网格预报,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发展基于场景和影响的智能预报技术。(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智慧精细的气象服务系统。建立孟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气象服务需求高效对接机制,面向重点行业分类构建数字化气象服务场景。推动气象服务融入社会整体智慧治理架构。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发展气象信息服务产业。(市气象局、水利局、交运局、住建局、科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智慧气象信息支撑水平。升级气象通信网络,构建5G+应用场景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智能化气象监测设备和网络运行监控系统。优化配备核心网络设备,提升业务风险防控能力。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市气象局、科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应急局、城管局、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气象台站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百站提质”行动,推进“三中心一基地”建设,建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及本地特色气象服务功能体系。全面升级槐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常规气象观测站、农田小气候观测站等站网设施,全面夯实基层气象台站精密监测、精准预警和精细服务能力。开展智慧气象示范市创建。(市气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6.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责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职责。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气象灾害鉴定评估等制度。细化落实应对极端天气灾害约束性“五停”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运局、住建局、文广旅游局、教体局、科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城乡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全面融入城市大脑,开展新型智慧城市精细气象服务。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构建城市安全运行智能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交通等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工作。实施韧性城市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等。开展高新区等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数字乡村”建设内容,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市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水利局、交运局、住建局、科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科协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防雷安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健全防雷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将防雷安全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提升党政领导干部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将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等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融入全市义务教育体系。加强气象科普场馆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科技工信局、教体局、气象局、科协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融合发展,提升气象保障经济社会能力
9.强化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实施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规范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提升智慧气象为农服务能力。联合开展小麦、玉米良种繁育气候适应性研究和评估工作。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创建。推进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工作。开展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市创建。建立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机制,开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市气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交通旅游气象保障行动。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全覆盖。文化和旅游、气象部门要联合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灾害避险场所等工作。强化气象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利用。科学规划布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开展并规范新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文广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交运局、科技工信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落实《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安全责任体系,依法依规推进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从业人员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提升企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防范应对雷电、高温、强对流、暴雨等高影响灾害性天气能力。建立全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专班,落实专项经费,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保障机制。(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教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交运局、文广旅游局、卫健委、科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服务可持续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12.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协作共享机制,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为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宏观选址、规划布局、运行调度提供服务。加快气候经济创新发展,推进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争创乡村氧吧、气候康养乡村、气候宜居乡村、避暑旅游目的地等省级气候生态品牌。探索开展面向国土空间开发的气候评价体系,研制气象灾害综合风险地图。推动全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效能全面提升。(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广旅游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完善流域气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提高流域水文气象、气象灾害联防、气候变化应对等一体化服务能力。完善流域(孟州段)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建设暴雨、干旱预报预测和洪旱防御气象智慧决策支持系统。实施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工程,提升流域粮食生产、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气象保障能力。(市气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科学作业水平,推进人影响工作高质量发展
14.加快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完善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建设智能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人影作业装备和弹药的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保障属地责任,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市气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到2025年,基本建成组织完善、技术先进、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业务能力和关键区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服务我市重大战略实施、保粮丰收、防灾减灾救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愈加凸显;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稳步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服务经济社会的效益显著提高;人工增雨(雪)和人工防雹作业覆盖面积进一步优化扩大。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科技水平提升到全省先进行列。(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创新引领,激发气象高质量发展动能
16.强化气象关键技术应用。加强智能观测和数据融合分析、数值预报模式应用、灾害性天气预报、智慧气象服务、气候变化应对等气象领域科技攻关,逐步提高对气象领域科学技术经费的投入。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开展强对流精细化预警、灾害性天气本地化预报,以及城市重大工程建设、交通、农业、旅游气象影响预报等关键技术研究。(市气象局、科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建立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充分调动激发创新活力。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机制,加快科研成果向业务应用的转化。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市气象局、科技工信局、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打造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气象领域专家人才申报市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气象创新团队。对符合条件的气象高层次人才落实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科技工信局、人社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健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人才等保障工作,督促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协同联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推进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互动融合。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项目引领。加快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等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四)加强保障投入。市政府要积极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按照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要求,依照属地管理原则足额落实人员津补贴、气象保障维持经费,统筹协调重点任务投资渠道,支持解决重大项目建设等资金保障问题,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保障机制。
(五)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实施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实施工作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范围。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推动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各地综合执法范围,将气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纳入地方执法检查计划。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