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就业见习任务,全面做好我市 2023 年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征集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在孟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三)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四)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市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七)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孟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规定的时间申报见习单位。
二、见习单位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申报
具体流程见附件9: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
(二)现场确认
确认地址:孟州市人社局服务大厅1号窗口。
确认时需提交资料:
1、就业见习申请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孟州市就业见习单位(岗位)申报表》(附件1);
3、《孟州市就业见习单位岗位需求表》(附件2);
4、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教育机构的见习单位需提供民办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见习协议签订后材料提交
1、《孟州市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3、见习人员见习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见习补贴管理要求
(一)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期为一年,见习人员的待遇由政府就业补贴和用人单位补贴两部分构成。
当年见习期满留用人员比例50%以上的单位,见习人员每月的政府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的110%。当年见习期满留用人员比例不足50%以上的单位,政府就业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的70%,即每人每月1400元,见习单位提供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0元,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补贴的申请
见习单位按照实际完成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3个月以上)可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期间,见习补贴(政府补贴部分)每月先由见习单位垫付。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申请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操作流程(附件10);
2、《孟州市就业见习证明》(附件4);
3、《孟州市就业见习单位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5);
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补贴汇总表》(附件6);
5、《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支付明细表》(附件7);
6、《孟州市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8);
7、经见习人员本人签字的见习基本生活费补助发放有效证明(或银行提供的见习人员生活费补助发放明细表);
8、见习单位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报补贴时应开具相关收据,并加盖申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三)见习资金审核
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5-15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将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见习单位、人员名单、身份证号、见习起止时间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孟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人社局公众号发布。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审核材料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30日内经复核无异议的,将见习补贴直接拨付到就业见习单位在银行设立的账户。
(四)有关事项
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审核和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虚报、谎报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单位资格,追回骗取、套取的资金,并对直接负责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15日
(二)地点:孟州市人社局服务大厅1号窗口
(三)电话:0391-818077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