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七项工作机制强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的意见
信息来源:孟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10-20


孟政〔2021〕13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健全七项工作机制

强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焦作市开展“守规矩、懂业务、真落实”活动精神,持续深化“三个一批”活动、“万人助万企”活动、“13710”工作制度等,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加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焦作市《关于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强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的意见(试运行)》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企业、招商引资、财政税收、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七项重点工作,建立规范化、精准化、制度化的协调推进机制,构建发现问题、收集问题、解决问题、结果反馈、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省、焦作市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孟州落地见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13710”工作制度,有效发挥“三个一批”“万人助万企”“企业纾困360”等活动平台载体功能,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及时有效解决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企业、招商引资、财政税收、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进一步扩有效投资、提城市功能、保市场主体、促开放招商、稳财税收入、保本质安全、促绿色发展,进一步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二、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发改委为牵头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为牵头单位,着力解决城建、交通以及水利(涉及项目建设用地事项)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工局)为牵头单位,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商务局为牵头单位,着力解决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政策措施落地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财政税收工作机制,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财政局为牵头单位,着力解决财政税收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采取日常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安全生产会等形式解决问题。日常工作协调会,各分管领域市领导为召集人,并组织实施;专项推进会、安全生产会,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采取工作协调会、现场办公、督导巡查、月度考核等形式推进工作,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运行机制

(一)方法形式。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项工作推进中需要市级层面定期协调、及时解决的问题,各总召集人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相关单位。对于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各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不定期进行专班研究推进,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相关单位。

(二)议题收集。各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定期将问题分类提交至各牵头单位,由各牵头单位按照集中、分类的原则,进行统一汇总梳理,建立问题综合台账,及时提请研究解决,不允许发现问题不报告,但是各业务领域程序性、一般性、日常性工作,不作为问题提交研究。

(三)问题协调。对于提请研究解决的事项,会前,各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先行深入研究,突出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初步提出问题解决方案。会上,各参会单位要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建议;总召集人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深入讨论、凝聚共识的基础上,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制定合法合规、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明确问题解决的方法路径、办结时限以及各相关单位责任。会后,各牵头单位根据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单位。需要提交孟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要通过总召集人同意后及时上报。

(四)推进落实。各工作机制的牵头单位要制定较为具体的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列出工作台账,动态把握进展,强化调度统筹。对经研究议定的事项,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纪要明确的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由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进行闭环管理,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执行到位、落地见效。

(五)结果反馈。各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要在议定的时间节点前(提前一天),及时将问题办理结果向各牵头单位反馈,由各牵头单位核实确认,定期将各项工作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等,并向基层、企业、群众、项目建设单位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

(六)督查问效。按照《焦作市实施“13710”工作制度方案》等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将七项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督导考核奖惩。对工作中落实力度大、完成质量高、办结速度快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专项督办,相关单位在接到督办事项后1天内要研究部署,3天内反馈初步落实情况;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重大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具体方案和时间节点,确保所有事项跟踪到底、销号清零。


附件:1.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

      2.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

      3.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4.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5.财政税收工作机制

      6.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7.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

为及时有效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高质量项目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焦作市委、市政府和孟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坚持“四个一”、观摩评比等机制,统筹推进“三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且需要市级层面定期协调、及时有效解决的困难问题,压实各方责任,有效指导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协调推进形式

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采取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现场办公、观摩交流等形式,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乡(镇)办事处负责人以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对两大灌区建设,由市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总召集人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根据需要解决问题的性质和议题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进行。对于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不定期召开专项推进会集中协调解决。

(一)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研究项目建设中需要市政府定期协调、及时有效解决的突出共性问题、重大个性问题。

(二)现场办公。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开展调研,现场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突出问题。

(三)观摩交流。按照焦作市“三个一批”活动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好焦作市每季度重点项目观摩活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孟州市重点项目观摩交流活动,交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评价项目建设成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各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有关乡(镇)办事处、部门、企业项目业主等单位根据研究内容参加会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发改委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实施,专项推进会原则上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市发改委负责起草,总召集人审签;需市长审签的,由总召集人提出。

(二)规范议题收集。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存在的、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每周定期向市发改委提交,各项目建设单位遇到问题可随时向市发改委提交。各议题要有详细说明,包括目前情况、存在问题、涉及部门、解决途径等,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市发改委将归纳整理议题报请总召集人审定后上会,并及时通知有关乡(镇)办事处、部门和项目业主,提前做好沟通衔接工作。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发改委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相关乡(镇)办事处和部门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定期督导受理情况。参会的乡(镇)办事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会议涉及事项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办结时限,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乡(镇)办事处、部门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发改委进行反馈。市发改委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向项目业主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要定期开展已办结问题“回头看”,随机选择问题事项进行走访调研,对问题办结情况进行评估,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以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督导问效。市发改委要坚持焦作市季度集中观摩评比、“四比四看”考评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联合跟踪督查,对各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附件2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

为及时有效解决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城市建设加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听取年初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争取上级资金实施的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城建、交通、水利(涉及项目建设用地事项)、灾后恢复重建、民生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二、协调推进形式

协调推进采取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现场办公、经验交流等形式,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市级领导为总召集人,相关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对涉及到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交通、城建类)建设,分别由市政府分管的市级领导为召集人,相关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总召集人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根据需要解决问题的性质和议题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进行。对于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不定期召开专项推进会集中协调解决。

(一)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研究需要市政府定期协调、及时有效解决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共性问题、重大个性问题。

(二)现场办公。在项目建设工地现场办公,研究解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线的具体问题、突出问题。

(三)经验交流。选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办事处或部门,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有关乡(镇)办事处、部门、企业等单位根据研究内容参加会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原则上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负责起草,总召集人审签;需市长审签的,由总召集人提出。

(二)规范议题收集。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企业根据各自区域或行业存在的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每周定期向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提交。各议题要有详细说明,包括目前情况、存在问题、涉及部门、解决途径等,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将归纳整理议题报请总召集人审定后上会,并及时通知相关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企业,提前做好沟通衔接。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相关乡(镇)办事处和部门、企业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定期督导受理情况。参会的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会议涉及事项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市直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企业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进行反馈。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向项目建设单位、群众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要定期开展已办结问题“回头看”,随机选择问题事项进行走访调研,对问题办结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城市功能品质。

(五)强化督导问效。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要坚持和完善城市建设提质工程目标管理等机制,强化会议确定事项的跟踪督查。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联合跟踪督查,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企业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通报。


附件3


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为全面深化企业服务,及时有效破解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瓶颈问题,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政府决定建立服务企业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重点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类瓶颈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持续优化企业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协调推进形式

协调推进采取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现场办公、经验交流等形式,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工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市直部门、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参加会议。总召集人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协调解决专项领域具体问题。对于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后,召开专项推进会集中协调解决。

(一)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研究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共性问题、重大个性问题。

(二)现场办公。在企业或项目单位现场办公,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突出问题。

(三)座谈交流。选取服务企业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办事处或企业、部门典型,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总结推广服务企业先进经验。各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有关乡(镇)办事处、部门、企业等单位根据研究内容参加会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工局)结合《孟州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拟定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原则上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工局)负责起草,总召集人审签;需市长审签的,由总召集人提出。

(二)规范议题收集。各企业可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提交问题具体情况,也可通过企业纾困360平台、电子邮件或者书面材料等途径,向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工局)提交。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每周定期向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地点:市联通电视电话会议室)提交议题。各议题要有详细说明,包括目前情况、存在问题、涉及部门、解决途径等,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议题报请总召集人审定后上会。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相关乡(镇)办事处和部门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定期督导受理情况。参会的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会议涉及事项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市直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向企业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等。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已办结问题“回头看”,随机选择问题事项进行走访调研,对问题办结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高企业满意度,进一步提振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潜能、释放企业活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督导问效。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工局)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月通报、季小结、年总结制度。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工局)联合跟踪督查,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纳入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考评奖惩机制体系。


附件4


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为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力度,切实加强招商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市招商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建立招商引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研究审定全市招商引资重大政策,研究确定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协调、督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促进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协调推进形式

协调推进采取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专题招商活动等形式,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分管市级领导为总召集人,各乡(镇)办事处,产业区管委会及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议题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招商引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政策,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后,召开专项推进会研究解决。

(一)工作协调会。市政府分管市级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招商引资协调会,研究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招商引资洽谈、引进等过程中遇到的供地、融资、环评、审批等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加快工作进度。

(二)专项推进会。市长不定期召开专项推进会听取重大项目招引及推进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洽谈、引进过程中遇到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以及需“一事一议”的突出问题和全市性问题。

(三)专题招商活动。每月组织1—2次小分队定向招商。市政府分管市级领导每月按照招商计划开展招商活动。市长每两月至少出席一次小分队招商,围绕装备制造、皮革制造、生物化工、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和保税经济六大产业,对照产业链图谱,精准对接产业龙头企业,提高项目对接成功率。招商引资活动由市商务局组织安排。每月各乡(镇)办事处,产业区管委会及相关市直部门定时向市商务局上报需市政府市长、分管领导带队考察对接项目。

各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有关乡(镇)办事处、产业区管委会、市直部门、企业等单位根据研究内容参加会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商务局结合“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和“6+6+5”工作机制,通过乡(镇)办事处,产业区管委会及相关市直部门上报、企业反映、深入调研等形式,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负责做好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及专题招商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原则上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市商务局负责起草,总召集人审签;涉及重大事项的,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签。各参会单位负责同志要准确把握各自分管和承担工作情况,围绕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或建议。

(二)规范议题收集。各乡(镇)办事处、产业区管委会及相关市直部门每周定期向市商务局提交,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市商务局归纳整理议题报请总召集人审定后上会。各议题要有详细说明,包括项目现状、存在问题、涉及部门、解决途径等,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商务局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乡(镇)办事处、产业区管委会及相关市直部门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定期督导受理情况。参会的乡(镇)办事处、产业区管委会及相关市直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会议涉及事项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办结时限,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乡(镇)办事处、产业区管委会及相关市直部门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商务局进行反馈。市商务局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并及时向客商、企业反馈办理结果,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领导。市商务局要定期开展已办结问题“回头看”,随机选择问题事项进行走访调研,对问题办结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项目招引有力、顺利落地。

(五)强化督导问效。市商务局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月通报、季小结、年总结制度。对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商务局联合跟踪督查,对各乡(镇)办事处、产业区管委会及相关市直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附件5


财政税收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财政税收运行质效,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决定建立财政税收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研究审定全市财政税收重大政策,有效解决财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促进财税增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实现财政税收运行高质量发展。

二、协调推进形式

在坚持经济运行周例会、月调度、季分析制度不变的基础上,综合采取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座谈交流等形式协调解决问题,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市直部门、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议题涉及事关全局和长远的财政税收运行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政策,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后,召开专项推进会研究解决。

(一)工作协调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及时召开财政税收工作协调会,研究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债券使用管理(专项债项目)、PPP项目推进、“三保”支出、税收征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二)专项推进会。市长不定期召开专项推进会听取全市财政税收运行情况汇报,研究确定重大财税政策,研判财税收支形势,协调解决债券使用管理(专项债项目)、PPP项目推进、“三保”支出、税收征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座谈交流。围绕培植涵养税源、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等方面,邀请重点行业领域龙头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座谈,相关市直部门、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参加,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研究具体政策措施,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各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有关部门、企业等单位根据研究内容参加会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财政局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实施,通过市直部门上报、企业反映、深入调研等形式,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原则上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市财政局负责起草,总召集人审签;需市长审签的,由总召集人提请。各参会单位负责同志要准确把握各自分管和承担工作情况,围绕财政税收运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或建议。

(二)规范议题收集。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存在的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每周定期向市财政局提交。各议题要有详细说明,包括目前情况、存在问题、涉及部门、解决途径等,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市财政局归纳整理议题报请总召集人审定后上会。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财政局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相关部门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定期督导受理情况。参会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会议涉及事项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办结时限,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市直部门、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财政局进行反馈。市财政局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向企业、部门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市财政局要定期开展已办结问题“回头看”,随机选择问题事项进行走访调研,对问题办结情况进行评估,有力保障财政税收平稳运行。

(五)强化督导问效。市财政局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月通报、季小结、年总结制度。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联合跟踪督查,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附件6


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各行业领域,特别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燃气、食品药品、旅游和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及时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提升全市本质安全水平,市政府决定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协调推进落实各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行业监管、分级管理、应急处置、硬件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

二、协调推进形式

推进采取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安全生产会等形式解决问题。工作协调会,各分管领域市领导为召集人,并组织实施;专项推进会、安全生产会,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一)工作协调会。各分管市领导及时召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会,听取分管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协调推进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二)专项推进会。市长不定期召开专项推进会听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减灾救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三)安全生产会。市长或委托常务副市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总结梳理成绩不足,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暗访检查。各市领导每月要在分管领域和分包乡(镇)办事处开展2次以上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在“两会”以及春节、五一、国庆等关键时段节点,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市政府办要对市领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时间期限和复查验收,形成闭环管理;对普遍性问题、突出问题要及时梳理形成议题,报工作协调会、专项推进会研究。

(五)应急处置。各市领导负责协调处理分管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各行业领域发生突发事件,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上报分管市领导,及时处置,统筹做好分析研判、信息上报、应对措施、信访稳定、舆论影响等工作。根据需要,由分管市领导向市长、常务副市长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工作协调会,按各市领导分管领域,由市政府办相关科室负责收集问题线索,拟定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组织、会议记录;会议原则上要形成会议纪要,不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的,由召集人审签,涉及到其他领域的,由召集人提请常务副市长审签。专项推进会、安全生产会议题涉及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政策,由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后,召开专项推进会研究解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工作,专项推进会原则上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签,需市长审签的,由召集人提出。安全生产会会议内容及方案,由召集人报请市长审定后,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工作安排部署。

(二)规范议题收集。工作协调会涉及的问题,按市领导分管领域,归口向市政府办相关科室提出,经召集人审定后上会。专项推进会、安全生产会涉及的问题,由相关乡(镇)办事处及市直单位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议题归纳整理后报请召集人审定后上会。各议题要有详细说明,包括现状、存在问题、涉及部门、解决途径等,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政府办相关科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乡(镇)办事处及相关市直单位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复查验收,形成闭环管理。参会的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会议涉及事项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办结时限,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

(四)强化督导问效。各市直部门、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政府办相关科室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反馈。市政府办相关科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实行月通报、季小结、年总结制度,对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联合市政府办公室跟踪督查,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附件7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政府决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一、工作机制内容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焦作市委市政府和孟州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工作机制形式

采取工作协调会、现场办公、督导巡查、月度考核等形式推进工作,由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组织实施。

(一)工作推进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相关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上周工作开展不利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作表态发言。每月召开一次月度推进会,对上个月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月度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二)现场办公。不定期深入重点问题一线开展调研,现场对重点问题的解决做出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标准、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三)督导巡查、高效调度。市政府环保专项督导组和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定期对我市存在的问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孟州环保攻坚督导群发布,相关责任单位要在10分钟以内回复,20分钟以内到达现场,1个小时以内解决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和照片反馈至孟州环保攻坚督导群中,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四)月度考核。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根据每月空气质量情况对各乡(镇)办事处进行考核排名,对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一位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在市政府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对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一位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进行约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认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有效运行。

(三)强化督查问效。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机制履行情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中措施落实严格、任务完成质量高、行动迅速有效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进行专项督办,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提请市委市政府进行追责。

  • 主办单位: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豫ICP备05015108号
  • 地址:河南省孟州市大定路293号 电子信箱:mzzfzwgk@163.com 邮编:454750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830001 豫公网安备 41088302410857号
  • 建议浏览分辨率:1920*1080 IE11.0以上将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