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切实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机关实际,我单位及时对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1、班子领导及其分工
2、机构职能
3、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4、与本部门业务办事流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5、部门工作动态
6、其他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
(二)公开形式
1、孟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mengzhou.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城伯镇人民政府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孟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报送即可。
2、通过信函、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直接申请。
4、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二)申请的办理
1、登记审查。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答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长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申请公开城伯镇人民政府信息免于收费。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本机关依据相关公开条例,成立城伯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政务公开机制,明确公开程序,制定《城伯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城伯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城伯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城伯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城伯镇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城伯镇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各类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对政府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监督保障
1、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教育培训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加强学习,统一认识。以科室为单位,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本镇机关干部群体普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目标、要求和任务,增强了干部职工关心、支持、参与机关政府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73.92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很多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有四个方面做的不够:一是有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个别站所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二是部分科室、职能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公开的意识尚未形成;三是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文件没有做到及时公开。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乡镇行政管理职能,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3、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同时积极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不断完善乡镇网络的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镇讲求实效,根据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一是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如土地流转和宅基地置换标准等;
二是社会保障情况。对优抚对象和标准、各种困难补助及时公开,如劳保所失业登记、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等相关法规;
三是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
四是班子成员分工和机构设置等相关文件;
五是农村党建各种信息;
六是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其进展情况。如厕所改造和双替代等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做到及时公开、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