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财字〔2018〕115号
孟州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扶贫资金管理部门:
根据我市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为促进我市扶贫工作的开展,保障我市扶贫资金安全, 进一步强化我市扶贫资金使用, 切实做好以往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2018年扶贫资金及以前年度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工展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8年9月18日开始,2018年9月30日前结束。
二、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 检查对象为全市的扶贫资金管理部门。
(二) 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扶贫资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省扶贫资金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中“重点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按照 《全省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中“全面整改清单”所列问题整改落改落实情况; 三是2017年扶贫资金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 2018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督查扶贫资金统筹、拨付、 使用、管理、 绩效、 监督等环节, 落实“资金一笔一笔审核要求, 严格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采取逐一检查的方式。
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 专项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建2个检查组, 每组检查1个部门。 每组由2名人员组成, 组长和成员由市财政局同志担任,对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扶贫资金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配合开展扶贫资金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二)及时整改到位。各县市区要对照以往检查中发现的需整改问题清单,抓紧落实,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并完善工作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肃检查纪律。在检查期间,各检查组成员必须树立廉洁自律思想意识, 严格遵守各项检查工作纪律。对检查中涉及的秘密事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泄露。不准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有价证券、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利用检查时机要求被检查单位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按时保质完成检查任务。
孟州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