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2021〕1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变工作思路,进一步适应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需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监管方式方法,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林长制(以下简称“一网两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33号)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乱采资源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确保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建立自然资源保护“一网两长”制
市主要领导负总责,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健全以田长和林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一)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张网。全市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建立一张全域网格,结合实际合理划分若干网格,按照职责职能建立网格管理队伍,完善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实现网内行政管理、批后监管、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构建责任明确、资源整合、运作高效的审批、监管、执法“三融合”自然资源网络化管理新格局。
(二)划分市、乡、村三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以党委政府为职责主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对独立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衔接焦作市一级网络,设立我市二级网、乡(镇)、办事处三级网、行政村四级网完整的网格体系,实现网格化管理。通过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对各网格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我市网格内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设立总田(林)长、田(林)长、网格员
按照市、乡、村三级网格划分设立二、三、四级田(林)长,配合一级(焦作市)田(林)长开展工作。
1.二级(县级)网格。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总田(林)长,对全市自然资源网格化田(林)长制度落实情况负总责;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副市长担任市副总田(林)长;分包乡镇的市领导分别担任二级田(林)长,协助二级总田(林)长工作,并对上级田(林)长负责;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班子成员担任二级网格员;其分管业务股室人员担任网格联络员。
2.三级(乡镇)网格。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三级田(林)长;分管自然资源的同志负责担任三级副田(林)长;各乡(镇)、办事处包村领导担任三级网格员;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担任网格联络员。
3.四级(村级)网格。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四级田(林)长;村两委干部担任四级网格员;自然资源规划所工作人员担任四级网格联络员。
全市成立“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等为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三、工作职责
(一)二级(县级)田(林)长职责。对上级田(林)长负责,协助市总田(林)长开展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体责任。解决网格内土地矿产林业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二)三级(乡级)田(林)长职责。对上级田(林)长负责,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负责对村级田(林)长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三)四级(村级)田(林)长职责。对上级田(林)长负责,承担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责任,与四级网格员共同做好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教育和引导村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
(四)网格员职责。各级网格员要在各级田(林)长领导下对责任网格范围内的耕地和林地的利用、监管和保护负责。
二级网格员:传达上级关于田(林)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下级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配合二级田(林)长做好全域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对网格内项目用地、探矿权、采矿权、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护等项目设立提出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审批后进行全方位监管。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要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违法占地、违法采矿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确保不发生领导和媒体关注的事件。
三级网格员:做好全域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预警、上报,依法处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田(林)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违法占地和违法采矿行为,确保不发生领导和媒体关注的事件。
四级网格员:配合本级田(林)长做好全域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预警、上报。宣传上级关于田(林)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
(五)办公室及部门职责。
“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负责“一网两长”日常工作,研究相关政策,细化相关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考核。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依法行使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责。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告知、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和涉嫌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议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处理到位;负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监督、指导各乡(镇)、办事处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共同对各乡(镇)、办事处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和年度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依规督促各乡(镇)、办事处进行整改;加强对村民宅基地的管理,指导督导各乡(镇)、办事处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对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要求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好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验收的监督性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收和依法处置自然资源部门移交的符合接受条件的物品。
市水利局:负责加强对水利设施、工程建设的服务和指导,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做好水利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备案管理。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开展设施和工程建设使用土地和矿山等资源的,做到早制止、早查处。
市检察院:负责受理公安局移送的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加强对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中涉及刑事案件移送工作的监督,严格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发生。造成自然破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市法院:负责受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申请强制执行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审理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受理自然资源部门移送的涉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对非法采矿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供应火工器材;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自然资源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供电公司:接到政府部门下发的正式文件后,按照相关流程逐级上报,确保7个工作日内进行断电。
市水务公司:负责对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抄告的违法违规建设断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一网两长”制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加以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行政区划划分网格,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人员,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及执法监督指挥中心的优势,责任到人,推动土地矿产保护管理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田(林)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夯实工作基础。要以问题为导向,从源头上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问题产生;要以目标为导向,充分运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及各级执法监督指挥中心强化日常监管,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用地、采矿、盗伐问题进行预警,提醒地方政府加强管理;要以结果为导向,注重结果运用,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田(林)长+检察长+警长”全面协作工作机制,以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一网两长”制全面实施。
(三)严格监督考核。适时组织开展“一网两长”制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并将田(林)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问责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田(林)长,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合格的,由上一级田(林)长约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土地矿产资源被违法占用和开采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田(林)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保护自然资源意识。通过媒体或在责任区公布田(林)长名单、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及时制止和检举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的行为。田(林)长要做好土地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一网两长”制管理工作。
附件:1.孟州市总田(林)长和田(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
2.孟州市二级、三级田(林)长组成人员名单
2021年2月22日
附件1
孟州市总田(林)长和田(林)长制办公室
成员名单
一、总田(林)长名单
总 田(林)长:李明霖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副总田(林)长:苟朝功 市政府三级调研员
二、
田(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刘小勇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成 员:杜新民 市法院副院长
薛武英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宝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卫春玲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德勇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