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阳街道办事处
信息来源:河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4-02-19

孟州市河阳街道办事处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地址:孟州市河阳街道办事处缑村

邮政编码:454750

办公电话:0391—8571213

办公时间(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主任:李书晶


第一条 《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焦办文〔2019〕8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孟州市河阳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派出机关,为正科级。

第三条 科学配置职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授权,依法履行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安全稳定等综合管理职能,统筹协调辖区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加快转变街道经济发展职能,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的考核指标,将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向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领域集中,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第四条 扩大管理权限。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推动向街道放权,重点下放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力:对市直各部门派驻机构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市直各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前征求意见权和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参与权,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同时,根据街道的职能定位,赋予街道对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参与权,涉及街道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市直各职能部门要支持、保障街道充分行使统筹管理权,职能部门各派出机构要主动接受街道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取消职能部门对街道的专项考核,由全市统一组织。

第五条 积极稳妥推进赋权。除上述放权事项外,参照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根据街道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分批次、有差别地确定放权事项。市直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明确政策标准和工作流程,主动接受调度,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第六条 统筹机构设置

河阳街道设行政机构6个,事业单位4个(公益一类,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一)行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政策调研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负责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领域的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联系政协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和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领域的工作;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以及辖区退伍士兵、复员士官等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领域的工作;负责民兵、征兵工作;负责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负责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播科技文化知识;负责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为辖区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服务;负责开展群众性读书指导活动,组织建立辖区图书和信息服务网络;负责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传承活动;负责行政区域内旅游开发涉及的各项工作;指导农村(社区)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社区)文化骨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等。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扎实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健康教育和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负责联系人大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负责宣传贯彻“三农”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领域的工作;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辖区企业、商业贸易管理,促进项目资金的引进与落实;负责做好工信、统计、科技等领域的工作;负责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做好劳动用工等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5.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林业管理、街道规划建设管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制定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做好环境卫生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宣传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商户、居民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商贸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6.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农业、水利、林业等领域的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和管理;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防范邪教和恐怖主义,负责维护社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和“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统筹社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

1.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公共服务、证件办理、信息咨询和委托受理的各类申请等便民服务;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更新及政务服务网络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和业务指导、考核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组织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定落实帮扶计划、解困措施;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甄别、录入、分析;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形势等数据统计、分析、研究;负责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等。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辖区信访、政法综治和维护社会稳定领域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指导、协助村(社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满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协助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代表街道统筹本行政区域所有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三农”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落实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人居环境整治等政策规定和计划安排。指导服务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机、水产)技术推广、农业技能培训、农作物种业、农业品牌推介、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病虫害检验监测防治、农用药械应用、耕地质量提升保护、农业机械安全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农机、水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指导服务。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1.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作为市监委的派出机构,接受市监委领导,与河阳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不占河阳街道机构限额。河阳街道纪工委书记兼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2.河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其他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规格均为科员级(股级)。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8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