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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硕风达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台护栏清洗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1-13

    孟州市硕风达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台护栏清洗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年产600台护栏清洗车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孟州市产业集聚区干沟桥西侧
    建设规模:年产600台护栏清洗车
    项目总投资:6370万元
    评价单位: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工程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噪声和扬尘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通过实施本报告提出的噪声、扬尘、废水、固废影响防治措施,切实做好防护措施,可将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工程运行期对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其中最主要的影响为废气影响。
    (1)废气产排及环保措施情况
    工程外排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清理打磨粉尘、喷抛丸除锈废气、密闭喷漆废气、密闭晾干废气、喷漆及晾干过程逸散的废气。
    焊接烟尘及清理打磨粉尘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焊接烟尘及打磨粉尘,工程采用局部收集及全面通风措施进行处理,即在焊接车间内设置固定焊接、打磨地点,并在固定焊接、打磨地点上方加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抛丸除锈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二级除尘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水旋净化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密闭晾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喷漆室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综上所述,工程建成投产后,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变化不大,环境影响程度可接受。
    (2)废水产排及环保措施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水旋净化装置废水,生活污水包括办公楼、宿舍等生活设施产生的废水。
    喷漆工序水旋净化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COD采用絮凝沉淀+气浮的方法,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接触氧化池的方法,COD的去除效率可达70%,处理后外排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
    本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因子均能达标排放,通过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滩区涝河,预测结果表明,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产排及环保措施情况
    工程噪声主要来自电焊机、数控切割机、机加工设备等机械噪声,以及,主要为风机、空压机组等空气动力性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的风机进气口加装消声器;电焊机、数控切割机、机加工设备噪声进行隔振、减震处理等,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废产排及环保措施情况
    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下料、机加工产生的钢材边角料、清理除锈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机加工产生的废乳化液、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化学品原料的包装容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废气处理装置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活性炭。
    其中钢材边角料、抛丸清理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可售予废品回收站进行废物再利用;废乳化液、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评价要求用密闭容器收集,专用堆场存放,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 ,工程固废可做到全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
    该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建设规模均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界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名录,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工程达到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该项目生产工艺成熟,环境污染较轻。生产过程中设备间接冷却水的循环回用、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等诸方面都体现了清洁生产,因此工程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工程对所有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的环保要求。
    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地表水体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地下水水质一般;声环境现状较好。
    5、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
    该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经采取治理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各污染因子均能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项目废水水质简单,且各项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工程完成后,工程噪声厂界各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考虑到工程厂址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因此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6、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对周围环境影响基本可接受
    工程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工程易燃物质油漆及稀释剂泄漏遇明火而燃烧爆炸为最大可信事故。在设定的不利条件下燃烧事故发生后,对厂外居民点的影响不大。同时在厂方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充分考虑评价的应急建议预案后,能够将事故风险降到更低的程度。因此工程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从环境保护角度讲,项目选址可行。
    项目厂址位于孟州市产业集聚区内,项目选址符合孟州市产业集聚区产业规划布局,周围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侧20m处的干沟桥村,该项目采用联合大厂房,平面布置合理。在采取评价要求的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评价认为厂址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建设所影响到的居民区及周边企业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及主要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您对本工程拟选厂址位置的意见及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您任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及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孟州市硕风达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3083833600
    环评单位: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磊        联系电话:0391-3917046
    传真:0391-3917046    电子邮件:wen198906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