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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正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原子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2-12

    河南正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原子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河南正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原子灰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生物化工园区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二、产业政策相符性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和《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产品、设备、工艺和生产能力均未被列入界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目录;符合《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属允许建设项目;并已于2014年12月在孟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项目备案,备案编号为豫工信焦孟州化【2014】02283。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三、厂址可行性

    项目厂址位于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生物化工园区,占地属三类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类及禁止类入驻项目,符合孟州市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容;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仍可保持现有功能水平;厂区平面布置较为合理;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均不反对该工程建设;区域交通运输便利。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厂址是可行的。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工程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有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 

    1、废气

    工程外排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其中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投料粉尘、酯化缩聚不凝尾气、稀释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生产车间及储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

    其中投料粉尘经强制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酯化缩聚不凝尾气经强制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稀释废气经强制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于生产车间及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评价要求一是车间内安装强制通风装置,加强车间通风,有效减轻无组织排放废气对车间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加强储罐通风、淋水降温;三是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四是加强厂区绿化。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

    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间接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设备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至滩区涝河。

    3、固废

    工程固废主要为酯化缩聚产生的树脂残渣,抽样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树脂废渣,废气处理过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及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原料包装废包装桶等。评价要求将其及时清运做无害化处理或安全处置。

    4、噪声

    工程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采用室内布置、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再加上建筑物屏蔽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昼夜均可达标。

    5、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苯乙烯、苯酐等原料在运输、生产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在采取建立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上,可以把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五、工程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SO2、PM10及NO2的小时均值和日均浓度均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地表水体滩区涝河2个监测断面监测因子pH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COD、氨氮超标。超标原因为接纳沿途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所致;评价区域内3个监测井位中,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域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六、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根据大气环境预测结果,工程排放的各污染物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均小于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高噪声设备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完成后,预测值比现状值略有增加,但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七、清洁生产结论

    该项目生产工艺较为成熟,生产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在生产过程中能做到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八、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以做大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工程完成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可以接受,工程选址合理。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充分考虑评价建议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九、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内。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内容: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您对本工程拟选厂址位置的意见;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它建议。

    形式: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传真:0391-3917046   电子邮件:menglu0709@163.com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正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生物化工园区

    联系人:高总    联系电话:1551569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