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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孟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4-06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惠民殡葬政策保障水平,不断减轻城乡居民殡葬负担,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孟州市民政局在前期征求有关市直部门和乡镇办事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孟州市发改委最新定价规范核定标准,起草了《孟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4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

书面方式至:孟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电子邮件发送至:mzmzshswk@126.com

附件:《孟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征求意见稿)


孟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6日



孟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惠民殡葬政策保障水平,不断减轻城乡居民殡葬负担,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8号)精神,根据孟州市发改委最新定价规范核定标准,对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进行完善。

一、免除条件及范围对象

在孟州死亡,并在孟州市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

(一)户籍在孟州市的所有居民,以及在孟州辖区的非孟州籍长住人口;

(二)孟州市市辖区的各高中、职专院校全日制学生;

(三)驻孟部队现役军人;

(四)中央、省驻孟企事业单位常住人口;

(五)无名、无主遗体。

二、免除基本服务费内容

(一)遗体接运:270元/具;

(二)遗体暂存:40元/天(免三天);

(三)遗体火化:280元/具;

(四)骨灰寄存:30元/年(免两年);

(五)定制/可降解骨灰盒:350元/个;

以上合计:1080元。

三、实施时间

自正式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办理程序

(一)符合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条件的对象正常死亡后,由其丧事承办人出具死亡者身份证、户口本和医疗机构或死亡者单位、乡镇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开具的死亡证明(非孟州籍长住人口需提供相关证明),市殡仪馆为其办理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手续。

(二)符合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条件的对象非正常死亡后,由其丧事承办人出具死亡者身份证、户口本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市殡仪馆为其办理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手续。

(三)无名尸、无主遗体,由所在辖区民政部门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同意火化遗体的证明,市殡仪馆为其办理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手续。

免除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市殡仪馆在结算时直接免除;属于免除内容以外的费用,不予免除;没有完全使用免除费用内容而节余的费用,不予返还个人或抵扣其他服务费用。

五、经费保障

殡葬基本服务免除费用由孟州市财政承担,实行定额补助(1000元/具)。市财政每年将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根据当月实际火化数量于次月拨付市殡仪馆,保障基本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