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服务,方便公众对孟州市教育局政务信息的查阅,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孟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孟州市河雍大街293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联系电话:0391-8150098 传真号码:0391-8150115 通讯地址:孟州市西河雍大街293号 邮政编码:454750 电子邮箱: mzjyj8150098@126.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孟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限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本机关的职能和领导名单; 2、本机关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联系电话; 3、本机关的规范性文件; 4、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 5、相关法规、规章、条例等; 6、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重要活动及有关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8、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9、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本机关的人事任免; 11、公告、公示; 12、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孟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孟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http://www.mengzhou.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提出申请 (一)提出申请 填写《孟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孟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mengzhou.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孟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信箱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脚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 (5)申请公开的政府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91-8192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