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7批)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05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7批)  

2018年113  

一、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JZD20181031103  

反映情况:孟州市谷旦镇长店村村西一废弃化工厂南一废旧轮胎加工点,前几日发生火灾,属散乱污小企业,污染厉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调查,举报反映的废旧轮胎加工点为孟州市党保正轮胎收购部,位于谷旦镇米庄村,建设有年收购切割35吨废旧轮胎项目,生产工艺为将废旧轮胎冷切割后外售,生产过程中基本无废气、废水产生。  

(一)关于前几日发生火灾问题  

经调查,2018年10月28日早上6时左右,因电线短路引燃彩条布,导致该收购点存放的废旧轮胎着火。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及时进行了扑救,约20分钟后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也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负面影响。  

此项问题属实。  

(二)关于属散乱污小企业,污染厉害问题  

经调查,该收购点于2017年列入我市“散乱污”企业名单,属于整改提升类。按照河南省环保委《关于做好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该收购点进行了硬化、棚化,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在孟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目前,该收购点相关手续已完善,措施已到位,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此项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孟州市谷旦镇责令该收购点负责人对场区内线路、机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进一步提高消防意识,完善消防设施。  

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