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下达孟州市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221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万元(豫财农综〔2024〕4号)
二、分配原则
资金安排根据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按照《孟州市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孟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进行分配。
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孟州市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24年孟州市槐树乡卫山村仓储大棚项目
|
卫山村
|
建设一座1989平方米仓储,门式钢架结构。
|
205
|
槐树乡人民政府
|
2
|
2024年孟州市化工镇刘庄村农贸市场项目
|
刘庄村
|
建设一座1668.96平方米农贸市场,长68.5米,宽12.2米,高8米,框架结构。
|
16
|
化工镇人民政府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孟州市监督电话:0391-8188810
孟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391-8156683
2024年06月11日